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6篇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1
灵武市工商局2011年度行政执法办案
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执法办案机制,整合执法资源。
1、加强办案装备保障。
2、加强办案队伍建设。
3、加强办案人员管理。
4、加强办案指导督查。
5、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二)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效能。
(三)加强执法办案培训,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四)加强基层执法,强化工商所办案能力。
(五)加强案源申报管理,建立案件线索排查制度。
(六)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建立重大案件应急处理机制。
(七)加强网上办案,提高执法办案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
(八)突出执法重点,促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
(九)实现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奖惩激励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明确职责,依法行政。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四)加强指导,提升水平。
(五)严格程序,规范行为。
(六)调查研究,推动工作。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2
全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林业执法队伍,理顺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X办发〔X〕110号)、《X省林业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X林公函〔X〕40号)、《中共X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X市委发〔X〕23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发〔X〕8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林业行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调整林业主管部门X部相关机构职能职责,做到精简、统一、效能,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通过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为建设幸福美丽X提供有力的林业执法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执法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级以下森林公安机关行使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在本县实行以县森林公安局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
(二)明确执法范围
在本县范围X,由县森林公安局行使以下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共计5类74项)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县农林局及林业相关部门不再行使上述权力。
1.森林资源类(共计17项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X省绿化条例》《X省天然林保护条例》《X省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X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类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野生动植物保护类(共计24项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大熊猫国X借展管理规定》《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X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类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3.森林防火类(共计10项行政处罚权)。《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有关森林防火类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自然保护区、湿地及森林公园类(共计15项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X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X省湿地保护条例》《X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自然保护区、湿地及森林公园类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5.防沙治沙、血吸虫病防治及退耕还林类(共计8项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的防沙治沙、血吸虫病防治及退耕还林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具体权力范围以《X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详见附件)为准。授权集中行使的权力事项有调整的,须重新报请省政府批准。
(三)严格时间节点
1.X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X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湿地及森林公园类等林业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首批纳入改革,并于X年年底前完成。
3.林木种苗、森林检疫、木材运输三类林业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待省政府明确后再纳入改革。
(四)加强监管与救济
县森林公安局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同时接受县政府法制部门、县农林局和X市森林公安局的监督。县政府法制部门应加强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县农林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对县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法制工作机构,充实、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强化X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奖惩,确保执法质量和效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森林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县农林局或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提升执法能力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3
【法制方案】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号)和省编委办、省法制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
2.坚持精简效能、权责一致。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清理整顿和整合归并执法机构,调整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减少执法层级,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合理划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4
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
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
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农业综
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
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转职
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整合农业执法职能,积极创新
农业执法机制,着力提升农业执法水平,为温州全面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设置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执法职
能、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加强执法保障,打造一支政治信念
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队伍,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
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总书记的核心地
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
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
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
理顺归并农业领域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厘清层级职责,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重点强化市县执法责任和力量配备,提高监
管执法效能。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规
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落实
执法责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
追究。
——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
机构改革统筹部署,进行总体设计、科学安排,分级实施、有序
推进。
二、改革任务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整合执法职责
整合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
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
- 40 -检疫等分散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职责,组
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
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已经在更大范围
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可继续深化完善。具备条件
的地区可结合实际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行政执法。
2.理顺执法层级
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主要由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队伍承担,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层级统
一设在市级,实行以市级为主的执法体制。洞头区实行以区为主
的执法体制。洞头区和县(市)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浙南
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产业
集聚区、温州生态园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暂维持现状,下一
步结合温州实际,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
执法。
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
见》精神,按照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整合农业领
域在乡镇(街道)站所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纳入乡镇(街道)综
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
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3.组建执法队伍
整合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牲畜屠宰管理所和市畜牧兽医
- 41 -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机械管理处的执法力量,鹿城
区、龙湾区、瓯海区的农业行政执法队、牲畜屠宰管理机构、农
业机械管理机构、植物检疫机构的执法力量,组建温州市农业综
合行政执法队,为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县级,
设若干个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其中在鹿城区、龙湾区、瓯
海区设置派驻执法机构,负责派驻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
案工作。派驻执法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主要负责人实行“双重”
管理,市级部门为主管方,所在地区委为协管方,同时建立完善
相关融合机制。
洞头区和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农业农村局直属
机构,承担各自区域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工作。实
行“局队合一”后,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将
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同时通过完善内部执法流程,提高一
线执法效率。
(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改革
1.明确执法职责
市级保留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
一行使渔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建立委托履行海上综合执法职责机制,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承担的海域使用监察执法职责,市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海岛和海
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委托市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由市海洋与
渔业执法支队集中行使海上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执
- 42 -法。已经在更大范围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可继续
深化完善。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行政
执法。
2.理顺执法层级
海洋与渔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主要由市县两级海洋与渔业
执法支(大)队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鹿城区、龙湾区、
瓯海区的海洋与渔业执法职能统一由市级集中行使,实行以市为
主的执法体制。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生态园的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
体制暂维持现状,下一步结合温州实际,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
苍南县等水域渔业执法任务较重的县(市、区)渔业执法队伍可
继续保持独立设置并根据委托承担其他领域海上执法任务。其他
县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农业、渔业执
法队伍应综合设置。市农业农村局可以按程序调用所辖县(市、
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的人员力量。
3.明确执法队伍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为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构,保
持原有规格不变,整合划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海洋与渔业
执法力量,不设派驻执法机构。
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可根据需要单独
设置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为农业农村部门的直属机构,执法队
- 43 -伍具体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
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
“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总量控制、增减平衡,人岗相适、应划
尽划,高效协作、确保稳定”的原则,相应划转人员编制,有序
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行政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
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
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
要求的人员划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
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
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人员分流、划转严格按照中央确定
的政策执行。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干部职
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人员。坚
持“凡进必考”,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机转“干部”身份。严
禁执法人员在编不在岗。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制度,未取得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队伍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通
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树立良好执法
形象。
(四)规范执法事项
全面梳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
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
- 44 -态调整。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大力清
理长期未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要,最大
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切实防止执法扰民。对涉及的相关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时进行清理修订。综合运用“双随机、
一公开”、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增强执法时效性,提升执法效
能和监管水平。全面推行智慧监管与“双随机”监管相结合,科
学制定抽查比例,突出重点、控制频次,扩大覆盖面、减少执法
盲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等制度。完善执法裁量权基准,严格限制执法裁量权,规
范执法裁量权行使。不断完善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并逐步纳
入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
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谁执
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以案释法,把普法融于执法
办案全过程。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
追究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五)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
法队伍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其他机构的协作配合,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智慧监管、大数据
监控、“绿剑”执法、检打联动等机制作用,强化不同层级、不
- 45 -同区域农业农村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和协同执法机制,落实“一地
发现、全市联打”。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农业农村部门内设
机构及所属单位对先行接报、日常监管(巡查)发现、上级通报、
区域协查或同级有关部门转办等应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
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根据职责及时报送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
法队,市派驻机构执法办案采取“见章盖章,两级把关”的运行
模式。加强市际执法协作和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完善与其他执
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
和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等部门执法队伍之间的情况
通报、案情会商和联勤执法,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加强信用监管,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
益诉讼的衔接机制,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
难移;
完善线索移送和公安提前介入机制,探索联合办案,加大
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厘清执法主体
权责和执法边界,按法定程序,制定相应清单,界定源头监管、
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实现尽责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明确各方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
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加强执法协同,降低执法
成本,形成执法合力。
(六)加强执法保障
市县两级政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建立健全责
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
- 46 -障机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及项目经
费等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市海洋
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的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加强执法标准化建
设,加快健全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进网上办案、
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对卫星监控、无人机侦查等现代化管控科技
手段的投入,提升动态预警干预能力。不同层级农业执法装备标
准,统一的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以及执法执勤用车(船舰)配备,
按照中央统一规定执行。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推进执法办案
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探索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
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健全职业风险保障机制。
(七)加强党建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执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队伍整合组建情况,及时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
织,加强对改革实施、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
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
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
范作用,引导党员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切实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确保改革期
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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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改革的指导,会同组织、机构编制、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等市级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各地改革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明
确改革配套政策,支持县(市、区)推进改革工作。
(二)落实改革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认真落实中央、
省委改革精神,实施方案印发后两个月内,基本实现全市农业综
合行政执法职能和队伍整合到位、执法保障到位。把职能融合、
队伍融合、事权划分等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
革到位,完成既定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实现预期效果。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和
严肃性,对上级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机构
编制、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坚决防止违规
事件发生。涉改机构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
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改革、拖延改革。加强思
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农业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5
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8〕6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X厅字〔2019〕X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X办字〔2019〕X号)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以建立适应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县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通过理顺职能配置,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提高执法效能,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科学界定执法职能,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推动行政执法队伍综合设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坚持统筹配套协调。加强改革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将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统筹谋划,联动推进,使各项改革配套衔接、互相促进,增强改革总体效应。
——坚持发展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顶层设计和行业发展需要相结合,以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规范化为着力点,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改革主体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执法职能。按照《深化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是山区县、无水路运输和港口的实际情况,将县公路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畜牧水产局等部门承担的县本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二)优化层级布局。要合理规划、调整、布建基层综合交通执法建制,统一名称、规格、数量和层级,根据部门事权,厘清不同层级执法权限,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确保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按照《深化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组建的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名称为“XX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隶属县交通运输局管理。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三)下移执法重心。在严格控制执法队伍人员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创新执法形式和体制机制,优化人员编制和力量配备,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应急指挥等执法一线工作力量。交通运输部门派驻在乡镇的基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应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
(四)完善保障机制。县本级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以及执法执勤用车(船艇)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加快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落实抚恤等政策,提高执法风险保障水平。
(五)严格人员管理。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有序整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严把执法人员的准入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从现有在编在岗的各类执法人员中择优选用。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坚持凡进必考,逐步提高法律、交通运输等专业人才的比例,切实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际转干部身份。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现有公益类事业编制,由机构编制委员会统筹用于解决交通运输等相关领域用编需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
(六)加强队伍建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合理设置执法岗位,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主动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需要。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注重人才培养,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按规定报送检查计划,完成检查任务,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执法绩效考评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创新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职权行使和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结果应用,将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作为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考核评估的主要依据。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切实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寓管理于服务中,做到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树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
(七)健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审批服务工作的事前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审批服务与执法监管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将执法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部门间相互衔接的联合惩戒制度。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联合协作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建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公路养护部门的协作和联合处置机制,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公路路产路权及时保护的有效衔接,为便于统筹调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增强执法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
(八)加强党建工作。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改革过渡期,要继续按照规定和要求抓好党的建设工作,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引导党员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深化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机构改革方案中作出具体安排,纳入机构改革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积极承接做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等单位下放至县职责的划转、相关资产移交、人员转隶等事项。县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路分局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明确改革配套政策,支持推进改革工作。
(二)积极推进改革。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抓紧抓好具体实施方案的落实,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注重统筹兼顾,把握好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划转、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工作中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单位,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在整合调整过程中,要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强化责任担当。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搞好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要加强跟踪落实,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6
XX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稽〔2019〕47号)、《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市监发〔2019〕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的通知(X办发〔2020〕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全面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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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到2020年底,全县基本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为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开创新时代美好XX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
按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质量安全和食盐专营)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管理并以部门的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后,相关领域的行政监督和管理,由各领域按职责承担。各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财物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场监管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以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为主,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其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应征求乡镇党委意见。
(二)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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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涉及直接到市场、进企业、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行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责、人员、编制,原则上要同步划转。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县盐业执法相关财物一并划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严把进人关口,统一规范编制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因改革不能任现职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严格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清理规范临时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加强执法岗位职级和人员设置,确保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任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按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加快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纪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三)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强化源头治理和动态调整,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统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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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办案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坚持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执法等行为,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投诉办理、随机抽查、案件督查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机制。
建立统一指挥、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卫健、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经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等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协同高效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跨部门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加强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全面贯通。建立案情通报和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机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
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管结果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的运用。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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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推动“互联网+监管”,整合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综合利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升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保障
加强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应急处置经费、执法装备经费、举报奖励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表扬奖励在综合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并与选拔任用挂钩。鼓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保障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对于坚持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尽职的,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创造条件。有关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
三、加强组织实施
要全面贯彻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加快完成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综合执法实施等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情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改革。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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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干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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