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篇)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篇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现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管理网络、完善规章制度、明晰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考核,全民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着力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主动性,听民意察民需,从群众角度出发,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市环卫部门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体系有效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冬季煤灰、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冬季取暖产生的煤灰,建筑废料等。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二)垃圾分类收集方式。
1、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投放到指定区域。保洁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收集,运送到到垃圾转运站或按照规章制度处理。
2、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各村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收集垃圾,对垃圾进行再利用或集中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订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各村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入户指导。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四)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评比细则,建立现场督查考评、日常督导抽查等考核制度。实现镇、村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
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
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2016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7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8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三、治理要求
(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统筹生活垃圾处理,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不断改善乡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的总体部署,全面提高我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按照市人民政府《全面深化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椒江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长效。
镇里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办各线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三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定时上门、定时收集、定人清运、定位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分类关。
2、因地制宜,简化程序,迅速行动。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通过分类收集、减量处理、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不断提升海岛生态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行海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初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下大陈在2018年4月底,上大陈在2018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全覆盖。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
1.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调查摸底和调研,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制定适合海岛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2.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播、宣传栏、入户发放宣传画册等宣传渠道,宣传进村、进户、进企业,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
3.组织机关干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各村(居)要召开两委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充分领会并指导认识垃圾分类的意义,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
第二阶段:组织阶段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收集挑担、垃圾桶和宣传栏等。每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一组(2个),每30户配置公用分类垃圾桶一套(4个)。
2.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片区要配备相应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3.开展垃圾分类处置。以户为单位,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有害垃圾,按“户集、保洁单位分拣、暂存、清运”统一进行外运到陆地处理;易腐垃圾由清运人员运送到处理房,经生物减量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可回收垃圾由户分拣后由户或垃圾分拣员自行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4.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充分发动每位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落实“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包干、督查指导、红黑榜通报等日常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
总结经验与不足,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档案台账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实施办法
(一)分类办法
现阶段将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收集、分拣办法
村级配套分类垃圾桶由镇清洁办组织进行统一采购,分类垃圾桶需标注“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字样,按户发放一套(2只),并在村内放置公用分类垃圾桶。村民、生产经营户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到户用垃圾桶,由保洁员上门进行收集,保洁员还须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
(三)处置办法
1.不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按照“户集、镇收、分拣、清运、区处理”的处理模式,运至陆地区垃圾填埋场处理。
2.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统一收集到镇垃圾生态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干部指导各联系片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海岛地形特点和岛民居住实际,对岛上居民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村(居)和划分区域双重管理,不留死角。镇政府要健全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调动岛民积极性,实现工作全覆盖。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上门指导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政策措施、垃圾处理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
4、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考核工作台帐,与卫生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待遇相挂钩。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村(居)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篇二: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建设经济进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妙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漂亮乡村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Garbageclassification),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垃圾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的使用,降低处理成本,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现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管理网络、完善规章制度、明晰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考核,全民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着力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主动性,听民意察民需,从群众角度出发,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市环卫部门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体系有效实施。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冬季煤灰、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冬季取暖产生的煤灰,建筑废料等。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
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二)垃圾分类收集方式。1、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投放到指定区域。保洁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收集,运送到到垃圾转运站或按照规章制度处理。2、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各村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收集垃圾,对垃圾进行再利用或集中处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订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二)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各村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入户指导。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四)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评比细则,建立现场督查考评、日常督导抽查等考核制度。实现镇、村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
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2016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2017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2018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二、主要任务(一)加快设施建设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
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
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三、治理要求(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
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
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
监督管理。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
关工作。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
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
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
金的规范使用。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
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
责处理。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统筹生活垃圾处理,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不断改善乡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的总体部署,全面提高我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按照市人民政府《全面深化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椒江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长效。镇里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办各线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三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定时上门、定时收集、定人清运、定位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分类关。2、因地制宜,简化程序,迅速行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通过分类收集、减量处理、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不断提升海岛生态环境质量。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行海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初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下大陈在2018年4月底,上大陈在2018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全覆盖。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1.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调查摸底和调研,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制定适合海岛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2.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播、宣传栏、入户发放宣传画册等宣传渠道,宣传进村、进户、进企业,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3.组织机关干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各村(居)要召开两委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充分领会并指导认识垃圾分类的意义,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第二阶段:组织阶段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收集挑担、垃圾桶和宣传栏等。每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一组(2个),每30户配置公用分类垃圾桶一套(4个)。2.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片区要配备相应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明确
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3.开展垃圾分类处置。以户为单位,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
和可回收物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有害垃圾,按“户集、保洁单位分拣、暂存、清运”统一进行外运到陆地处理;易腐垃圾由清运人员运送到处理房,经生物减量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可回收垃圾由户分拣后由户或垃圾分拣员自行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4.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充分发动每位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落实“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包干、督查指导、红黑榜通报等日常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总结经验与不足,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档案台账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四、实施办法(一)分类办法现阶段将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1.有害垃圾。(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
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
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2.易腐垃圾。(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3.可回收物。(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
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可设专人分拣打包。(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二)收集、分拣办法村级配套分类垃圾桶由镇清洁办组织进行统一采购,分类垃
圾桶需标注“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字样,按户发放一套(2只),并在村内放置公用分类垃圾桶。村民、生产经营户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到户用垃圾桶,由保洁员上门进行收集,保洁员还须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
(三)处置办法1.不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按照“户集、镇收、分拣、清运、区处理”的处理模式,运至陆地区垃圾填埋场处理。2.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统一收集到镇垃圾生态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干部指导各联系片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2、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海岛地形特点和岛民居住实际,对岛上居民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村(居)和划分区域双重管理,不留死角。镇政府要健全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
调动岛民积极性,实现工作全覆盖。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上门指导等方式,
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政策措施、垃圾处理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
4、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考核工作台帐,与卫生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待遇相挂钩。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村(居)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篇三: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能彻底扑改变我镇垃圾乱倒乱扔乱堆的现象访同时也能减少因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农村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是一项造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要想发挥好生活垃圾坤处理的作用首先就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蜓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让群哮众真正体会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
乡镇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卫生环境,提高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解决我镇垃圾处理问题,促进我镇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目的通过实施活垃圾处理的有序管理,努力提升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消除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染而导致疾病传播的隐患,营造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增强村民的环保和卫生意识,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树立绿水新形象。二、基本原则1、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全镇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要围绕改善和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展开,努力构建“镇村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垃圾处理体系。2、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按照“适当集中、连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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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共享”原则,结合各村(社区)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合理选择适合村(社区)实际的经济、适用、安全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地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布点实行全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镇垃圾收集和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原则。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镇村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三、工作内容(一)分类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四类进行处理:一是厨余垃圾、泥土尘灰、植物枝叶等可堆肥垃圾,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骨、餐巾纸、面巾纸、尘土灰、植物枝叶采用生物堆肥的方式集中处理;二是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可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建筑垃圾,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头、渣土、弃土、弃料、淤泥等废弃物,送至指定地方填埋处理;四是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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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二)处理方式1、在***村、***村、***村、***社区、***村、***田村、***村等公路沿线交通便利的集镇规划区域内的村,实行“户收集、镇负责”的模式。“户收集”:农户将自家清扫的垃圾进行简单分类后,送到公路沿线的固定垃圾收集箱。“镇负责”:由镇城管中队统一安排保洁员,负责规划区内街道垃圾清扫、垃圾收集,并将垃圾运到镇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2、在其他各村实行“户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模式。集中收集:各村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规范村民垃圾收集投放等日常行为,并选聘好村级保洁员,原则上1个村设置1名保洁人员,大的村可酌情设置2名保洁员,村保洁员工资采取村民自筹和镇财政补助的方式解决。结合村民居住情况和村建设规划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建垃圾池,一个村民小组建一个垃圾池或设立1个垃圾收集箱,垃圾池或垃圾箱的选址要防止因堆放垃圾产生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就地分拣:村保洁员对垃圾池或垃圾箱内未分类垃圾进行分类工作。综合利用,集中无害化处理:村保洁员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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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按照分类情况进行不同处理。对于可回收的废品垃圾,由村保洁员自行收集变卖;对于厨余垃圾、泥土尘灰、植物枝叶等可堆肥垃圾,进行采用生物堆肥的集中处理方式,实现循环利用;对于电池等污染类垃圾,则转运至镇垃圾焚烧厂,进行集中处理。(三)工作步骤1、3月20日至4月30日,调查摸底阶段。组织对各村(社区)内垃圾日产量、垃圾成分和性质、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初步确定垃圾池或垃圾箱位置。2、5月1日至5月30日,宣传动员阶段。制订工作方案,同时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各村(社区)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院落会,宣传教育群众广泛参与到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来,杜绝出现政府主动、群众旁观的现象。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优势,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村宣传栏做好垃圾分类等知识宣传,加强村民文明素质培训,宣传教育群众学习文化礼仪知识,改变生活陋习,提升公民综合素质;强化村民的环境意识培训,改变垃圾乱倒乱扔乱堆、杂物乱放的不良习惯,提高自觉参与改善自身环境卫生意识。3、6月30前,全面启动全镇18个村(社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场地建设:根据各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设垃圾池或放置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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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和设备配置:集镇规划区内各村(社区)由镇城管中队负责;其余各村根据人口情况,确定村级保洁员人数,并公开选聘村级保洁员,配齐相应的扫把、簸箕、三轮车等卫生保洁设备。条约制定: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垃圾收集投放等日常行为;建立保洁员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我镇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了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以镇长向寿刚为组长,分管卫生的镇人大专职副**刘海丰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村书记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镇垃圾的处理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能彻底改变我镇垃圾乱倒、乱扔、乱堆的现象,同时也能减少因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农村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要想发挥好生活垃圾处理的作用,首先就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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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城管中队负责监管自行处理的村庄是否结合堆肥、生态循环处理等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处理,同时加强对村垃圾填埋工作的指导,确保生活垃圾按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行填埋处理。同时,对村保洁员实行月督查、月考核制度,监督相关人员落实工作职责。
编辑推荐农村居民垃圾处理调研报告县城垃圾处理调研报告2014年农村垃圾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总结及2015年计划垃圾处理公司工作总结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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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验收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做到“五个确保”即:确保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确保有清扫保洁队伍、确保有再生资源回收点、确保有村规民约、确保有资金投入机制。全镇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三、工作重点(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要求,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做到每户有2个桶或筐,一个装可回收利用垃圾,一个装不可回收的固废垃圾,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每个村民小组因地制宜配建3—5个垃圾收集箱或垃圾收集池,每个村要按照全省城乡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建设标准改造或新建一个大型垃圾收集池,并至少配置一辆密闭式垃圾收集车辆。交通不便的村,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各村社道路两侧已建的垃圾池
要全面进行检修或刷新。(二)配足清扫保洁队伍。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洁队伍及其工作机制建设标准》要求,每个村民小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并有经费保障。配足健全村清扫保洁队伍的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并落实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保洁人员花名册和台帐,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并在4月底开展一次农村卫生死角大清理专项行动,确保主要道路、沟渠及农房周围无垃圾临时堆放点,村域范围无积存的陈年垃圾。(三)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和安全、方便、实惠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村再生资源回收点。在每个村的保洁员中确定一个保洁员兼职再生资源回收的日常工作。各村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多方式向村民普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宣传,让村民自觉养成爱护环境、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的良好习惯。(四)完善村规民约。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各村民委员会要和农户签定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门前三包责任书,签定率达到95%以上。因地制宜指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提高村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群众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经费保障为保证此次迎检各项工作顺利通过,所有筹备及治理工作所涉及的经费在各村村级维护资金中开支,各村要本着“经济、实效”和“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确保治理工作经费的正常落实和运转。各村要切实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实上报经费开支,严禁弄虚作假。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治理经费的监管,对各村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五、具体举措1、召开动员大会。4月15日前各村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工作、培训社干部及村民代表,会议内容为:一是宣传动员到户;二是说明每人每月收取1元垃圾清运费的需要和意义;三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每人每月收取1元的垃圾清运费;四是培训村民做到三必须(附后)和如何对家中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五是公开竟标确定村垃圾清运承包人;六是告诉村民不要乱倒垃圾和如何监督举报。通过以上会议内容形成全村动员,全体参与的良好氛围。2、强化宣传。4月20日前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户。4月23日前,每村必须办好一个宣传栏,栏内包括村组干部卫生管理小组和村民代表卫生监督小组名单、村规民约、宣传画、宣传资料、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卫生评比结果及奖惩公示。3、建好池子。4月23日前建好垃圾池。保证每个村有垃圾收集站,每户人有池子倾倒。山区村务必做到所有村社道路两旁有农户的就有
池子,其余零散户由村委会统一购买箩筐、编号后发到每家每户。所有垃圾池有门有盖、无破损、无燃烧痕迹,有破损的全部修补,有燃烧痕迹的全部有水泥沙浆粉刷处理,看不到痕迹。4、场镇治理。4月23日前做好场镇“五乱”治理,并保持常态。做到街道整洁、摊点规范、车辆有序、工地规范、无违章广告和“牛皮癣”。5、组织大扫除。4月23日前在全镇范围内组织一次城乡环境大整治,街道社区、全镇15个村109个社全部行动起来,对垃圾堆放点、田边地角、房前屋后等只要有垃圾的地方进行大扫除,务必清除卫生死角。6、资料收集。4月23日前收齐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即:宣传画、村规民约、垃圾收运设施统计、垃圾收费收支统计、承包人及保结队伍名册、专题会议记录、督查整改记录、环境治理管理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承包保洁人员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图片资料即:宣传发动图片、会议图片、集中整治图片等。六、完成时限本次国家验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时间为5月,我镇所有迎检准备工作务必于4月30日完成。各村要切实对照验收重点内容加大目标任务的责任落实和推进力度,在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同时,切实做好综合评审的基础性工作,要整理近年来有关“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计划)”“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建设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七、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县5月将被检查验收,现验收时间临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居)委会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要层层落实,层层抓,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推动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5月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比率达到95%以上,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检查验收。(二)制定计划,强力推进。各村(居)要密切联系实际,对照国家验收标准,围绕验收的重点内容,立即开展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验收步骤时间安排,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力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查漏补缺和提档升级,完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对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要倒排工作进度,强力推进。(三)职责分工,责任明确。镇政府领导负责包片,驻村(居)委会干部和大学生负责包村,村干部负责包社,社干部负责包户,形成层层落实层层抓的工作机制。(四)加强督察。镇纪委成立专门督察小组,结合当前“忠诚、干净、担当”和“为官不为”活动的开展对各村(居)委会进行专项检查。各村(居)委会对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到有人管、有人查,包组、包户分工明确,办法、措施得力的工作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懈怠疏忽导致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查处。(编辑: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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