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1
关于自治旗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最新)
按照自治区、XX市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XX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加强苏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X〕2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X〕36号)精神,为切实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参加X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XX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促使一线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探索乡镇“一支队伍管全部”的基层综合执法模式,切实提升基层社会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设的根本保证,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得以全面贯彻。
(二)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坚持权责一致。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按照责由权定、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各自事权范围,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协调配合机制。
(四)坚持重心下移。通过委托、派驻的执法方式,依法扩展乡镇的执法权力,增强一线执法力量,实现执法监管重心下移,改善执法监管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组建执法机构。组建8个综合执法局,负责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XX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X年成立,为隶属于XX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已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完善体制机制。新组建的8个综合执法局,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积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任务,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行政执法的依据、标准等情况,并定期向上级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提出政策建议,征询工作意见,不断提高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职责职能。新组建的8个综合执法局,采用委托执法和派驻执法方式开展综合执法,涉及委托执法的,旗相关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由乡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执法;
涉及派驻执法的,由派驻单位负责执法。
1、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市政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权。(委托执法)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水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委托执法)
3、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委托执法)
4、农牧业管理方面:基本农田保护、屠宰场外生猪牛羊的私屠滥宰的监督检查等行政处罚权。(委托执法)
5、文体新广管理方面: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规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违法经营活动。(委托执法)
6、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派驻执法)
7、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派驻执法)
8、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派驻执法)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综合行政执法实际运行中,对执法成效下降或不适宜的执法权限,经旗政府批准后可重新划归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使。
(四)规范机构编制
1、机构设置
撤销甘河镇、吉文镇、克一河镇、乌鲁布铁镇、宜里镇、诺敏镇6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
组建甘河镇、吉文镇、克一河镇、乌鲁布铁镇、宜里镇、诺敏镇、托扎敏乡、古里乡8个综合执法局,为所属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旗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2、人员编制
XX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42名,负责XX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甘河镇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10名,负责甘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克一河镇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负责克一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吉文镇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负责吉文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乌鲁布铁镇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负责乌鲁布铁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宜里镇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负责宜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诺敏镇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负责诺敏镇综合执法工作。
托扎敏乡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3名,负责托扎敏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古里乡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3名,负责古里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所需编制及人员,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一是从有关乡镇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的人员划转,二是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环卫中心等单位的人员划转一部分;
三是不足部分根据工作需要在全旗人员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要采取多种办法,充实执法工作人员和执法协管员。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录用标准,严把人员进口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六)健全执法保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执法设施、装备服装及执法车辆等,积极搭建执法通话平台、指挥平台,切实提升执法效率。要将乡镇综合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职责,对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七)推进执法规范建设
推进执法权责清单制度的建立、调整和公布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执法权力事项、厘清职责边界。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进阳光执法。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执法工作规范化。
四、执法程序
(一)行政处罚权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给乡镇综合执法局行使后,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重复行使已委托给乡镇综合执法局的行政处罚权,如果仍然行使已被委托出的行政处罚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未委托的行政执法职能,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乡镇综合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行政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内容及权限,并将委托书报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备案。开展行政执法的派驻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乡镇综合执法局人员一起办公,按照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工作。
(二)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局之间的配合协作制度。乡镇综合执法局以查处相关领域内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当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乡镇综合执法局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按照旗人民政府要求进行协调处理。
(三)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事务中发现属于乡镇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处罚范围内的违法、违章行为时,应及时移送各乡镇综合执法局处理,各乡镇综合执法局处理结案后,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X年4月—5月)。在有关乡镇行政执法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旗人民政府组织旗编办、法制办、乡镇政府以及旗直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制定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讨论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6月—11月)。根据工作方案,由旗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机构组建、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等工作,初步建立新的监管执法体制和机制,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由XX自治旗人民政府制定赋予实施乡镇综合执法局相应行政执法管理权限的意见,实施授权委托,明确乡镇综合执法局的行政执法权限、组织实施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三)检查评估阶段(X年12月)。乡镇综合执法局先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在此基础上旗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旗编办、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检查评估,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宣传推广。检查评估报告要向旗人民政府汇报。要根据检查评估结果,认真吸取改革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改革成果。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乡镇综合执法局,是旗人民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XX自治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我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XX市加强苏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X〕2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X〕36号)要求,精心组织,审慎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明确的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乡镇综合执法局组建工作平稳协调推进。
旗编办:做好相关机构、职能、编制的调整工作;
旗法制办:加强合法性审查、法制监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办理工作,协调解决执法争议;
旗人社局:做好相关人员的调转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
旗财政局: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制度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障执法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
乡镇综合执法局: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工作和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执法资格考试;
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切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特别在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过程中,应按照规定处理好人财物问题,严禁在改革过程中超编或违反相关规定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乡镇综合执法局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执法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须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各业务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人、财、物划转以及文档案卷资料交接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2
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5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93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此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管职责,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努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高新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以依法授权或委托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执法机构设立,明晰职责边界;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执法管理体制。
2.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提升。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整合行政执法职能,清理多头执法,调整执法机构,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3.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稳步推进春江镇、孟河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协同配合市、区两级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充分发挥改革整体效应。
4.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着眼实际、因地制宜,加强总体规划、明确实施步骤,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厘清理顺执法权限和关系
1.厘清职责权限。厘清我区职能部门执法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执法监管职责,做好市级行政部门执法事权承接,落实属地执法,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目录管理。
2.理顺层级关系。推行扁平化执法,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理清市、区、镇(街道)三级执法职责分工,统一执法层级,文化市场管理等已由市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区本级不再设置执法队伍。积极探索镇(街道)区域综合执法。
3.完善运行机制。实施跨部门综合执法或区域综合执法后,各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二)分类整合执法职能和机构
整合行政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权,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和“一个区域一支队伍”,全区形成7支区级综合执法队伍和2支镇级综合执法队伍的“7+2”综合执法体系。
1.推进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整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劳动用工、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理处罚事项,委托区劳动监察大队行使。
2.推进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XX大队更名为XX市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整合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在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和市级下放的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城市建设、物业管理、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行使。
3.推进公共卫生综合执法。整合区社会事业局在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和市级下放的公共卫生(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学校卫生)监督职责,委托区卫生监督所行使。
4.推进农业管理综合执法。整合区农业局在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动物卫生、水生动物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
5.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整合区市场监管局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行使。
6.推进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整合区环保局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环境监察大队行使。
7.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整合区安监局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行使。
8.推进区域综合执法。在春江镇、孟河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组建春江镇综合执法局,承担镇域内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
组建孟河镇综合执法局,承担镇域内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
(三)探索创新执法机制和方式
1.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按照有权必有责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追责情形,实行安全、环保等领域监管执法“零容忍”。依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具体责任,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 确保各级政府及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面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
3.健全鼓励举报机制。设立举报平台,重奖举报,建立依社会举报而启动调查的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监督,畅通公众投诉渠道,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街接和良性互动。通过扶持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执法相关活动。对有重大影响或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
4.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健全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和事业单位信用监管支撑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强化事中分类监管和事后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篇3
XX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稽〔2019〕47号)、《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市监发〔2019〕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的通知(X办发〔2020〕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全面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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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到2020年底,全县基本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为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开创新时代美好XX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
按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质量安全和食盐专营)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管理并以部门的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后,相关领域的行政监督和管理,由各领域按职责承担。各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财物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场监管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以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为主,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其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应征求乡镇党委意见。
(二)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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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涉及直接到市场、进企业、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行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责、人员、编制,原则上要同步划转。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县盐业执法相关财物一并划入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严把进人关口,统一规范编制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因改革不能任现职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严格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清理规范临时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加强执法岗位职级和人员设置,确保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任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按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加快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纪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三)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强化源头治理和动态调整,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统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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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办案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坚持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执法等行为,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投诉办理、随机抽查、案件督查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机制。
建立统一指挥、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卫健、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经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等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协同高效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跨部门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加强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全面贯通。建立案情通报和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机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
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管结果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的运用。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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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推动“互联网+监管”,整合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综合利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升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保障
加强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应急处置经费、执法装备经费、举报奖励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表扬奖励在综合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并与选拔任用挂钩。鼓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保障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对于坚持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尽职的,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创造条件。有关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
三、加强组织实施
要全面贯彻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加快完成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综合执法实施等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情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改革。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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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干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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