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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

发布时间: 2024-12-22 11:17:2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

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5篇

第1篇: 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

关于纪检组组长就职讲话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够来到我们宣传部工作。虽然宣传部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部门。但是,我和宣传部各位领导、同志其实并不完成陌生。我以前所在的市政府纠风办就和我们部里的互联网管理科经常有工作上的联系。根据市委的任命,我有幸接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长一职,这是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全新的工作岗位对我来讲意味着新的考验和挑战,我深深感到唯有廉洁自律,勤勉工作,才能真正担此重任,才能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与期望。在新的岗位上,我将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全方位提高综合素质
  在新的岗位,我将更加注重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一是深入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二是广泛学习社会管理知识。当今时代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对我们这个时代的领导干部提出新的要求。我将通过不断地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扩宽视野,增强分析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三是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以孔繁森、郑培民等先进人物为标杆,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无私奉献、执政为民的精神。四是学习宣传业务知识,努力拓宽知识面,加强对宣传工作的了解与认识,使自己更好的融入到我们宣传系统中。
  二、以身作则,发挥自身表率作用
  作为一个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更加严格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光明磊落,堂堂正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在生活上,坚决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个人品质上,坚持做到为人正直,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以权谋私,不阿谀奉承。在工作作风上,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言正、心正、身正、行正",用言正聚人,用心正服人,用身正带人,用行正感人。
  三、恪尽职守,履行党风廉政职责
  在新的岗位上,做为一名纪检组长,按照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除保持自身廉洁外,我将积极配合以黄常委为班长的宣传部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对宣传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监督职责。一是注重把功夫放在持之以恒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二是注重把功夫放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上,从“小”处管起,从“细”处抓起,用纪律管人,用制度管事。真正把法律、纪律、他律转变为干部的自律,自觉筑起“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防范和自律机制;三是注重抓廉政风险防控和违纪案件的查处上,不断纯洁优化我们宣传队伍。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是我工作的新起点,我坚信,依靠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依靠同志们的理解与配合,依靠自己的勤奋与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交出一份组织上、同志们满意的答卷。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折不扣地去践行我的座右铭:深思,谨言,修行,敬业。
  谢谢!

  

第2篇: 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

纪检组组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分析和研判新常态下全盟农牧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安排和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为全盟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

年初,局党组传达学习盟委包钢书记、纪委喇军书记在盟纪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盟农牧业局党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化任务分解,推动责任落实。2016年共召开局党组会13次,其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5次。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二级单位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和警示教育。6月份,局党组对局属各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9月份,对局属各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和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以查看印证资料、与领导干部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将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认真开展整改。通过上廉政党课、进行廉政谈话、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坚决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全年局党组书记共谈话x次,其中日常廉政谈话x次,任职谈话x次,诫勉谈话1次,共计46人次;
班子成员谈话x次,累计x人次。组织系统党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x次,参观廉政主题书法展x次,处级领导干部家属参加助廉讲座1次。

(二)健全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在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始终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确保过程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确保决策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采取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在惠农惠牧资金落实使用上,从2015年10月起实行了按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时通报资金争取、落实、使用情况,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局党组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制订了“决策之前情况通报单”、“决策之后督办通知单”、“项目资金安排前置审核表”,进一步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为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及管理能力,建立了《**盟草原补奖对象身份电子识别管理系统》,对享受补奖政策农牧民进行精细化管理,防止发生漏发、冒领、重复发放等情况,提高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水平,坚持运用“制度+科技”预防腐败。

(三)持续深化并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全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有关精神。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以“抓典型、转作风、提效能”为出发点,持续了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检查x次,其中工作纪律检查6次,公车封存检查9次,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3次。局党组制定了《盟直农牧系统关于倡导厉行节约,紧缩开支的若干意见》,修改完善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切实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到实处。2016年“三公”经费使用未超预算,局机关实际产生“三公”经费x万元,较上年减少x%。二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局党组会同派驻第十三纪检组一道组成督查组,赴旗区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项目资金落地,及时组织检查验收。累计查处收缴违规资金累计x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三是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在网上设立了局长信箱和举报电话,党组书记做到重要信访件亲自阅批、重点信访件亲自督办。安排专人常驻盟信访大厅,抓好干部和农牧民群众投诉的督办,全年接待上访群众21批29人次,代行署答复信访复核意见4件。

(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推动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严格贯彻落实《**盟纪委派驻机构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凡党组会议都邀请纪检组参加,并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积极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足额保障工作经费。突出执纪问责,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重点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今年将要召开党的十九大,迎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驰而不息纠“四风”,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务实行动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着力解决涉农涉牧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为农牧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管党治党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把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要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守政治规矩,践行“五个必须”,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遵守党的纪律成为全盟农牧系统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使廉洁从政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是尊崇党章,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各旗区农牧业局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并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要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着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家风。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强化责任追究

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始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落实责任机制。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责任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签字背书、报告工作、述职述廉、巡查督导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要贯彻执行《**盟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等形式,采取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的方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并量化标准,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

三是突出执纪问责。要贯彻执行《**盟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实施细则》,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重点对工作落实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锲而不舍纠“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把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和区盟配套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后,仍顶风违纪搞“四风”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深挖“四风”隐形衣,对顶风违纪行为进行问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影响恶劣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紧盯重要动向,严查歪风邪气。看住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形式、新动向,聚焦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四风”问题,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搞公务接待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农家乐”、“牧家游”、违规公款消费问题,分期分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处理票据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借考察调研之名变相公款旅游,到“农家乐”、“牧家游”公款吃喝、公款赠送礼品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农牧业项目建设中的利益输送行为,严肃查处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作风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严肃整治干部职工慵懒散拖、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

三是对强农惠农专项整治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厉惩处。加强对强农惠农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农涉牧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牧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利用国家惠农惠牧政策中饱私囊、损公肥私、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的正能量。对顶风违纪当事人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随时查处,随时曝光。既要对当事人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曝光,也要对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问责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曝光,让通报曝光成为一种标杆、一种震慑,不搞下不为例,越往后执纪越严。

(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大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调动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监督的积极性,推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知己不足要及时改正,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牧区活动,创新廉政文化载体,丰富廉政教育内容,贴近机关、农牧民实际。认真履行廉政文化进农村牧区牵头职责,做好调研工作,制定廉政文化进农村牧区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廉政示范点的建设。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深入剖析发生在农牧系统中的典型案件,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在党员干部中学习传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年党员干部要进行多次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一是做好廉政信息采集点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廉政信息采集点工作,及时准确了解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拓宽信息线索来源。

二是探索专项巡查工作方式。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查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着力发现惠农惠牧政策资金和农牧业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大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完善问题线索排查、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
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对每一个问题线索的初核都要制定实施方案。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理,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四是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涉农涉牧资金的管理和农牧业项目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各旗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以雷厉风行的姿态抓好整改。针对具体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希望同志们坚定立场方向,紧盯目标任务,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第3篇: 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

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主要工作回顾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
  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
  
  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
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信访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
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 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
  
  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
  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
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
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
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
  
  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
  
  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
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
  
  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继续巩固“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较多的稽查局等直属单位要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未单独设置机构的单位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市、县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今年将举办市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班;
各市局也要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专题研讨等活动,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和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全省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 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

纪检组长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就省厅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视频会议、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简要传达,并就做好全县财政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

一、会议基本精神

省财政厅于今年2月19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大会,厅党组书记、厅长XX作重要讲话。X厅长强调,全省财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准确把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任务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关于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有效途径的指示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刘厅长要求切实抓好2016年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创新,从头上防控廉政风险;
进一步增强坚持不懈的定力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成果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财政部门党内监督。

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于今年2月18日召开,县委书记XXX发表讲话,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
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切实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县纪委X***就做好今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以党纪条规执行年、作风行为规范年、监督责任聚焦年、制度建设深化年、廉洁主题文化年“五个年”为抓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纵观这两个会议,集中体现和贯穿了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透露和传达了四个新动向和新特点:一是把查办案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形成“伸手必被捉”的强力震慑,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二是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狠刹“四风”为主线,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三是把责任追究和办案报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构,还要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构;
四是明确把“两个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各级党组织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种好“责任田”。纪检监察机构要承担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责任,抓督促、抓落实、抓检查,当好“监督员”。

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

过去的一年,在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财政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县纪委的充分肯定。但从财政部门肩负的职责、所处的位置、资金管理要求等方面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少数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律己不严;
有的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不高,“庸、懒、散”问题在一些干部身上存在;
有的缺乏大局意识,遇事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履职能力不强,担当意识亟待提高;
全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虽然这些问题是个别现象,但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坚决、整改不及时,将对财政部门的形象影响非常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是全面贯彻新《准则》《条例》起始之年。为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实行“三个责任清单”制度,其中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7个方面24项工作任务,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明确了5个方面20项工作任务,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6个方面18项工作任务,每项工作任务都细化了路线图、时间表。这充分传递了今年县委和县纪委将进一步打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的信号,这也是今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因此,今年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纠正“四风”,保证财政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持不懈改进作风;
有效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突出头治腐和专项治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深入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为全面完成财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监督职责,加强纪律建设

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要抓好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县纪委全会重点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再监督职能,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提高。

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省市县纪委各种禁止性规定,把“六大纪律”作为开展执纪审查的依据,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持挺纪在前,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以党规党纪为基本准绳,突出纪律检查职责本位,突出纪律特点,切实维护和加强纪律建设。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谈话函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

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重要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廉政一票否决制,推动形成务实高效廉洁的选人用人环境。将行政监察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开展对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审核等事项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审计、内部监督等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再检查,抓好抓实有关问题整改。加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推进“三直接”各环节操作规范的刚性运行、效果延伸,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权力运行风险点、项目资金申报及拨付热点、群众关注焦点等专项检查。加强对财政管理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突出执纪职责,严肃执纪审查

加强廉政教育。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把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之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今年所有业务培训均安排一次廉政教育内容,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
组织一次全系统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监所,邀请专家作一次反腐倡廉专题讲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得失、守底线。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

严肃财经纪律。大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从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票据使用管理以及“小金库”整治等多方面深层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全年对县直部门财务综合检查面要达30%。同时消除监督“灯下黑”现象,将对财政所三年一轮的财政收支检查改为一年一轮,促进财政所规范财政和财务工作。加强对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公开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监督财政部门工作,倒逼我们慎用权、用好权。今年县纪委要求我局完成2件案件目标,同时要求我局通过各项对外检查每月提供案件线索,这也是我局头防腐职责所在。所以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镇财政所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每个对外检查要提交1到2个问题线索,全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落实。

严格作风督查。实行集中督查与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每月至少两次对考勤制度执行、上下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实行台账管理。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突出对行政执法行为、涉企服务方面违纪问题的监督查处,防止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三)突出问责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清单明责。今年我们根据县委和县纪委的统一要求,制定和细化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责任书。班子成员、各科所长要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将局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
要抓好责任清单、责任书的贯彻执行,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各科所内部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销号制度,确保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

常态追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复出现或多人出现问题的科、所,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一并调查发案科所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做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对未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加大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按照有案必报、有案必查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严肃党纪政纪。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和曝光,督促其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建立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谈话情况与科所年度考核及被谈话人员评先评优挂钩。

督促尽责。利用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约谈等有效手段,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所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和责任书各项任务要求,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班子成员要通过落实联系点制度,每月加强对科所党风廉政建设、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分管科所内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诫勉谈话;
加强对分管科所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年底组织好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责任清单逐项过堂,发现问题即时查处、即时整改。

同志们,2016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局纪检组将协助局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狠抓“四风”;
全系统上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守准则“高线”,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全县财政系统继续保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风貌,为实现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财政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5篇: 纪检组组长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讲话稿

服务大局 保障发展

全面推进我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韩杰纪检组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省局局长胡道新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2009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2010年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2010年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2010年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
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2010年全系统直接受理信访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
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
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
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
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
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

(九)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继续巩固“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较多的稽查局等直属单位要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未单独设置机构的单位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市、县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今年将举办市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班;
各市局也要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专题研讨等活动,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和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全省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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