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党风廉 政建设,改革和完善反腐协调小组职能,对地区和部门主要 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以下建议。
1、市党委对所辖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市、县党委书记对所辖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市党委副 书记、其他常委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 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市政府对本级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 任。市长对本级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市政府副 职和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 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市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领
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对本机关、本部 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正职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 任。
4、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人大、 政协、 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 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 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 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 措施,并组织实施。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 督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并结合“讲学习、 讲政治、讲正气”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 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 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 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规章 制度,并组织实施。
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和考核。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并
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5、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人大、政
协、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领导班子的正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检查、监督 其廉洁从政情况。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程,凡重大 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应经集体讨论决定。
每年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 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党委、
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主动搞好组织协 调,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责任考核和奖惩
1 、建立和完善考核测评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负责
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 作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 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必要时也可以组
织专门考核测评。考核测评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建立和完善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党委 (党组)应将贯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 告,报上级党委、纪委。遇有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各级 领导干部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 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上级党委、 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批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 要事项,必须按照要求报告办理结果。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应定期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对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地解决。党委 (党组)、政府和 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进 行检查。
、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各级党委 (党组)、政府及其组 织人事部门,应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的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 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 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实施责任追究,应当依据事实和造成的后果,实事求是
确定,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 领导责任。不得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