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炜,石瑞霖
(1.烟台大学 民族研究所,山东 烟台 264005;
2.烟台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胡寅,字明仲,号致堂,建州崇安人,世人称致堂先生。两宋时期著名理学家、湖湘学派代表人物。胡寅为胡安国之养子,少时饱览诗书,“游辟雍,中宣和进士甲科。”①[元]脱脱等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宋史》(卷四百三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916页。靖康初年受学于祭酒杨时,后因不愿任职于金人建立的伪楚政权而弃官归家。宋廷南迁后复官于高宗朝,任驾部郎官,迁起居郎。胡寅在朝时多次上书高宗以求反对议和,北上攻金,谋求图强,后为秦桧所打击,流放于新州,晚年回到家乡,故于衡山。胡寅晚年流放新州之时所著史论性著作《读史管见》,其书共计三十卷、六十余万字,对《资治通鉴》中所记载的从春秋时期至五代十国的历史进行了详细的评述,具有强烈的义理思想指导下的历史观和民族观。
目前,学界对胡寅的政治哲学思想有着一定的探讨与研究,如尹业初的《胡寅历史政治哲学研究——以〈致堂读史管见〉为中心》②尹业初:《胡寅历史政治哲学研究——以〈致堂读史管见〉为中心》,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历史系,2012年。、刘小勤的《胡寅正统观析议》③刘小勤:《胡寅正统观析议》,《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20年第2期。等,但对于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仍鲜有系统论述,本文拟对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进行初步梳理与探讨,力求通过对胡寅民族关系思想的研究,对胡寅的观点及当时的民族关系作出更为全面的评价,以丰富两宋时期民族关系思想研究的内容。
中国民族关系思想是各个时期各个民族的各类人物对中国民族关系的认识,是统治者制定民族政策、处理民族关系的理论基础。④崔明德:《中国民族关系十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35页。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继承了宋代理学的传统思想,具有浓厚的“义理化”倾向,其主要内容有“天命所钟”论华夷、反对“华夷之交”、“德能配位”为正统、力主北伐,号召复仇和“内治民安,边圉得人”五大方面。
(一)“天命所钟”论华夷
在金军南侵、北方陆沉之际,南迁的宋廷统治集团热衷于华夷之辩。胡寅也是崇尚华夷之辩的代表人物,但他明确地反对以血缘作为区别华夷的标准,强调应以文化的角度区分华夷,并将“天命”这一概念引入辨析华夷的文化标准中。
胡寅赞同以夏变夷的观点,他认为,若夷狄能行“中国之事”,则夷狄亦可称之为“中国”:“圣人内华而外夷,贱戎狄而贵中国,无乃与天异乎?曰:使夷狄而为中国之事,是亦中国矣,惟其不仁不义,贪得而嗜杀,非人理也,故贱而外之,恶其以所行者,乱中国而沦胥也。”①[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七),武汉:岳麓书社,2011年,第621页,第621页,第637页。从胡寅的论述中我们能看出,他认为大多数夷狄都不能够讲求仁义,贪得无厌且嗜好杀戮,因此才要有夷夏之隔,使这些不讲仁义的外族不能祸乱华夏大地。同时,胡寅也对夷狄不讲仁义的原因做出解释,“天之生人,无华夷之分,则夷狄何为不仁不义、贪得而嗜杀,与人理异乎?曰:均五行之气也,而有圣哲,有昏愚,非天私于圣哲而靳于昏愚也;
均覆载之内也,而有中国,有夷狄,非天美于中国而恶于夷狄也,所钟有粹驳偏正之不齐,则其分自尔殊矣。五胡之魁,其才皆有过人者,而不能辅之以学,矫揉而成就之,故其所为虽有幸中于善,而暴戾之气禀于所赋者,终亦自胜,不可掩也。”在胡寅看来,天下之生人本并无华夷的区别,但夷狄却不讲仁义道德,贪婪且嗜好杀戮,不遵循人伦道德。这正是因为华夏与夷狄真正的区别不在于天命而在于所秉承的气质所不同,天地之气的淳正偏驳有所不同,华夏生于中原大地所秉承之气清,而夷狄所生之地偏远所秉承之气浊,华夷的不同由此产生。夷狄在中原大地按照华夏族的规则行事,那便是华夏族。但即使是胡人中才能过人的首领也因自身的暴戾之气而有所区别。因此,“天无不覆,地无不载,而中国、夷狄之不可同处,亦非人为,乃天地之气,有淳正偏驳之殊也。”②[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七),武汉:岳麓书社,2011年,第621页,第621页,第637页。
由此可见,胡寅在评判华夷的标准时坚持以所秉承的“气”作为区分华夷的标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胡寅虽然以文化论华夷,但却明确地表示夷狄因“气质”的不同而成为华夏的“异族”,而“气质”的不同则是由于“天命所钟”的淳正偏驳而决定的。通过“天命所钟”的辨证说表露出其内心依然谨守华夷之辩的特点。胡寅承认华夷天生无异,却又提出所天命下所秉承“气质”不同,这一思想上的矛盾体现出南宋初期的士大夫在民族矛盾尖锐,国家内忧外患下的环境所产生的“大汉族主义”思想与北宋原有的以文化辨华夷思想的激烈碰撞,在此思想的促使下,他们对少数民族政权态度逐渐出现新的转变,而“天命”论的强调则成为由文化辨华夷逐渐走向血缘辨华夷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反对“华夷之交”
“古人谓夷狄人面兽心,不可以礼义化,不可以仁恩结,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者,为此故也。”③[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七),武汉:岳麓书社,2011年,第621页,第621页,第637页。胡寅坚决反对以夏变夷或夷夏互变,认为夷狄是不可被教化的,尤其表现在坚定的反对和亲。
和亲是指两个不同民族政权或同一种族的两个不同政权的首领出于“为我所用”的目的所进行的联姻。④崔明德:《中国古代和亲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10页。和亲自汉唐以来一直是中原王朝促进与少数民族政权交往交流的重要手段,也是力保边疆安定的重要举措。而胡寅却对此表以排斥:“以天子女而配夷狄,耻也。”⑤[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一),第773-774页。胡寅强调,天子的女儿即为公主,是正统、高贵的象征,将天子的女儿嫁予夷狄则是耻辱的象征。“王者慕冠带百蛮之名,而威不能制,德不能服,则赂以金帛而和之,一耻也。与为兄弟而和之,二耻也。嫁以爱女而和之,三耻也……三耻之中,嫁女尤甚,天子之女,男女之好,夫妇之义,人伦之本,曾是以为和戎之具耶?”⑥[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五),第922页。胡寅认为,天子之女不应当成为中原王朝和夷狄之间交涉的工具。以物资向夷狄求和、与夷狄互称兄弟、进行和亲是中原王朝的三大耻辱,而这三件事之中,嫁女是最为可耻的。胡寅对唐太宗的和亲之举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唐初急于近功,北面而称臣,是以启宠纳侮,作始简而将毕也劳师费财,不胜其巨矣。人主以二帝三王、孔子为法,修吾德政,内安中国,而外固边圉,不与交通,息其谋夏之心,又安有结亲之辱、和好之耻乎?”①[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六),第605页。胡寅认为,国家统治者应以二帝三王和孔子的思想为守则,保持国家安定,不应与夷狄相交流,以此来消灭他们图谋中原的心思,但初唐时期统治者急功近利,采取了一系列和亲的耻辱之举。“欲抚以厚恩者,独无他道乎?且四夷善应对者岂少其人,必一一以昏抚之,岂帝王之行事乎?太宗耻远人之不宾,而不耻配耦之非类,是未可谕也……唐世人主或以女嫁夷狄,或以女嫁叛臣,是以女为饵人之具也。”②[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四),第874页。唐朝的和亲在胡寅看来是极为不齿的行为,想要安抚夷狄应另选其道。他认为唐人将帝王之女嫁给夷狄或叛臣是将和亲公主视作诱饵的工具,唐太宗曾派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和亲于吐蕃,如此之举都胡寅感到实在难以称之为帝王之举。因此胡寅提出,若将天子之女嫁给夷狄,那么“昏世愚主则何较焉?”③[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八),第642页,第642页。胡寅对汉高祖、唐太宗进行了批判:“汉高祖、唐太宗不世出之英,而皆不耻以夷狄为子婿。人君见有不及,则借群臣助而正之,房公狃于汉故,不知远稽先王,岂非可叹之甚耶?夫薛延陀之未服也,无乃吾德犹有所阙?增修仁义,而明其政刑,来则接之,不至不强也,何必于服己乎?此上策也。舍而不用,乃嫁女以结其心,是为非策。而太宗君臣,正尔都俞,不亦鄙欤?”④[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八),第642页,第642页。胡寅通过汉高祖、唐太宗等典故强调作为皇帝更应该注重内修政事,如果夷狄臣服便可接纳他们,不来也不必强求,这才是治国上策,放弃这样的策略而选择和亲,并非好的决策。
胡寅不仅反对天子将公主嫁予夷狄,也同样反对汉族的统治者迎娶夷狄之女。“高欢身为国相,爵异姓王,法度所出,风化所系也。以利害之故,有妻而为无妻,黜其正室,聘合夷女,乱伦灭理,是中夏居而夷狄行矣。”⑤[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三),第483页。北齐王朝的奠基者高欢作为鲜卑化的汉人,其废黜正室妻子迎娶夷狄之女的行为,自然不可避免地受到胡寅的批判,认为这是违背伦理秩序的行为。
因此,胡寅明确地强调华夷之隔,反对华夷间过于密切的交往,在此前提下,对于汉族统治者如何处理与夷狄的关系,胡寅也给出了其观点,“夫夷狄亦人耳,上古圣人怀之以德,接之以礼,叛乱侵寇,则威之以刑,固不逆示猜阻。”⑥[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三),第842页。对待周边的少数民族,胡寅期望统治者怀之以德、接之以礼不成,则以刑法和武力对他们进行征讨,这也成为胡寅所倡导的汉族统治者对待夷狄的重要准则。
(三)“德能配位”为正统
中国近代学人梁启超曾言“正统之辨,昉于晋而盛于宋”⑦梁启超:《饮冰室文集之九·新史学·论正统》,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21页。,而北宋与南宋的正统观又有着较大的差异。葛兆光先生在谈及宋代的正统学说时提出:“面对异邦的存在,赵宋王朝就得在想方设法抵抗异族的侵略之外,凸显自身国家的合法性轮廓,张扬自身文化的合理性意义。”⑧葛兆光:《宋代“中国”意识的凸显——关于近世民族主义思想的一个远源》,《文史哲》2004年第1期。到了南宋时期,这种来自“异族”的威胁变得更加紧迫,促使南宋君臣做出新的回应,为自己的政权做出符合“正统”的解释。胡寅的正统思想作为南宋初立时期正统观的代表,明确地将正统观与民族关系相结合,进而强调“华夏正统观”。
胡寅提出“称皇帝,据中土,虽无其德而有其位也。夫有其德而无其位者,人必以位期之;
居其位而无其德者,人亦必以德望之。”①[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九),第1081页,第1048页,第1050页,第1049-1051页,第1046页。他认为居于中原之地的君主,即使是没有“德”也有“位”,对于有圣德而没有位的,百姓必定期望其得位;
对于德不配位的君主,百姓也必定希望其能有道德。
关于“德”与“位”的关系,《中庸》有言:“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②[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六 礼记正义·卷第五十三·中庸》,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546页。古人以能制礼乐者为天命宗法所承的正统,因而要德位相配才可制礼乐,若二者缺一则不可擅作礼乐。由此可见,胡寅将坐拥中原之地,承帝王之德,视为皇帝承袭正统之位的必要条件。但以此标准反观中原沦陷的南宋,恰恰是仅有“德”而无“位”,在此情况下想要确立正统地位,积极北伐收复中原是最好的选择。
支撑胡寅提出“德位相配”正统观的重要依据便是“天理”。“天理”是胡寅正统理论提出的核心,胡寅认为“天人一也,故虽昏庸之君,垂亡之世,天理固自若也。”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胡寅并未因为南宋所处的窘迫境地就放弃“中原”在合法政权中的重要代表地位,胡寅依然认为皇帝能够“据中土”是在正统之位的重要条件。只不过,此时居于中原的是金人,因此又将“德”加入正统评判标准中,进而提出“五朝虽偏安,而正朔相承,魏虽奄甸中夏,要是夷狄。天固不使夷狄主正朔也,正使孝文尚存,岂能兼有南北哉?”③[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二),第432页。胡寅认为作为华夏正统,决不可听任与夷狄,宋、齐、梁、陈等汉族政权虽偏安一方,但继承正统;
北魏虽居于中原,却仍改变不了是夷狄的事实,天理使得夷狄必然无法成为正统。
胡寅认为“天理”由“气”而生,“中国”所秉承淳正之气,夷狄所秉承浑浊之气,自然“中国”才是正统所系。在这样的正统观下,夷狄于“中国”自然应是从属的关系,“君令臣从,父令子从,夫令妇从,中国令夷狄从,理之正也。一失其理,则君听于臣,父听于子,夫听于妇,中国听于夷狄,而天下不任其乱矣。”④[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九),第1081页,第1048页,第1050页,第1049-1051页,第1046页。胡寅强调夷狄服从与“中国”,是符合天理的,若失去天理,则天下大乱。
基于此认识,胡寅痛心于唐末五代时期华夷秩序的破坏使得孔子在《春秋》所阐发之秩序已然不复存在,“唐末五代,臣弑君,子弑父,无姓之戎为中国主,遂举中国臣于夷狄,孔子之所恶,《春秋》之所治者,靡不具矣。”⑤[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九),第1081页,第1048页,第1050页,第1049-1051页,第1046页。对汉族统治者石敬瑭甘愿臣服于契丹政权之事,胡寅也表示出强烈的不满。“石氏称臣子于夷狄,安行而不耻者,习惯如自然也…夫利之所在,小人所趋,固不择是非可否也。利在君父,则从君父;
利在权臣,则从权臣;
利在敌国,则从敌国;
利在夷狄,则从夷狄。石氏君、相臣服契丹,乃利在夷狄之时”⑥[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九),第1081页,第1048页,第1050页,第1049-1051页,第1046页。胡寅认为石敬瑭重利而轻义,宁可屈服于夷狄,将夷狄居于汉族之上,有违天理。并提出:“贾谊有言:天子者,天下之首也,蛮夷者,天下之足也。足反居上,首顾居下,倒悬如此,为国有人乎?”⑦[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九),第1081页,第1048页,第1050页,第1049-1051页,第1046页。胡寅借用贾谊之言强调夷夏尊卑有序,认为天子蛮夷之位不可倒置。石敬瑭称臣之举“是以富贵为重,义理为轻。”⑧[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三),第852-853页。因此不难看出,在胡寅的义理观下,义是重于一切的。“取天下者,以义为之,则天理所佑,以利为之,则神道所亏。”⑨[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八),第655页。若因为利益而称臣于夷狄,不但失去了中原正统的尊严,更是违反人道,忤逆天理,轻视大义的行为。
胡寅的正统思想基于“义理”精神而产生,将“德能配位”引入正统的评判标准,而一切标准又源于“天理”这个核心。在胡寅看来,“中国令夷狄从”是义理精神下的正确标准,这种思想倾向也随之南宋理学官学化的发展而愈加明显。
(四)力主北伐,号召复仇
南宋早期,对金的和战问题一直是朝廷所关注的重点,为君臣所多次论及。胡寅作为朝廷中的主战派,坚定地强调克复北土,号召复仇。
胡寅曾多次上书高宗,以求朝廷能够挥师北伐。建炎三年,胡寅上书高宗:“金人乘虚直捣行在,匹马南渡,淮甸流血。迨及返正宝位,移跸建康,不为久图,一向畏缩远避。此皆失人心之大者也。自古中兴之主所以能克复旧物者,莫不本于愤耻恨怒,不能报怨,终不苟已。未有乘衰微阙绝之后,固陋以为荣,苟且以为安,而能久长无祸者也。”①[元]脱脱等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宋史》(卷四百三十五),第12917页,第12920-12921页。以此劝说高宗挥师北伐。
胡寅反对一味地向金求和,他提出“夏少康、周宣王、燕昭王、越勾践、汉光武莫不任贤使能,修政事,治军旅,而其奋发刻厉,期于必成者,则又本于愤耻恨怒之意,不能报怨,终不苟己,所以光复旧物,各称贤君。……自古中国强盛如汉武帝、唐太宗,其得志四夷,必并吞扫灭,极其兵力而后已。今日图复中兴之策,莫大于罢绝和议,以使命之币,为养兵之资。不然,则僻处东南,万事不竞。纳赂,则孰富于京室?纳质,则孰重于二圣?反复计之,所谓乞和,决无可成之理。”②[宋]胡寅著,尹文汉点校:《斐然集》(卷十六 上书),武汉:岳麓书社,2009年,第308页。胡寅认为古代的贤君多能克复失地,皆是因为能够任用贤能,内修政事,同时又不忘内心雪耻的信念。他希望高宗能够效仿汉武帝和唐太宗,在得志于四夷后,出兵吞灭夷狄,平叛四海,而不能偏安于东南。他提出,想要谋求国家的中兴,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拒绝议和,用岁币作为养兵的资金。若不如此,则会成为地处东南的偏安王朝,万事都不会强盛。向金交纳钱财和人质皆不可取,因此绝不能乞求和议。
绍兴四年,时逢朝廷议论派遣使臣北上赴云中府的事宜,胡寅再次上书劝谏,反对与金讲和:“女真惊动陵寝,残毁宗庙,劫质二圣,乃吾国之大仇也。顷者,误国之臣遣使求和,以苟岁月,九年于兹,其效如何?幸陛下灼见邪言,渐图恢复,忠臣义士闻风兴起,各思自效。今无故蹈庸臣之辙,忘复仇之义,陈自辱之辞,臣切为陛下不取也。若谓不少贬屈,如二圣何?则自丁未以至甲寅,所为卑辞厚礼以问安迎请为名而遣使者,不知几人矣,知二圣之所在者谁欤?闻二圣之声音者谁欤?得女真之要领而息兵者谁欤?臣但见丙午而后,通和之使归未息肩,而黄河、长淮、大江相继失险矣。夫女真知中国所重在二圣,所惧在劫质,所畏在用兵,而中国坐受此饵,既久而不悟也。天下谓自是必改图矣,何为复出此谬计邪?当今之事,莫大于金人之怨。欲报此怨,必殄此仇。用复仇之议,而不用讲和之政,使天下皆知女真为不共戴天之仇,人人有致死之心,然后二圣之怨可平,陛下人子之职举矣。苟为不然,彼或愿与陛下歃盟泗水之上,不知何以待之?望圣意直以世仇无可通之义,寝罢使命。”③[元]脱脱等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宋史》(卷四百三十五),第12917页,第12920-12921页。胡寅认为,金人侵占陵寝、毁坏宗庙,朝廷一味地遣使求和实为误国之举,施行多年却收效甚微。女真知悉中原之国最注重的是二圣,惧怕劫掠人质,惧怕用兵。国家受到这种诱饵已久却不能够醒悟,现如今则不能再次履行这种错误的计策。当今没有比对金的仇恨更大的事情,如果想要报此仇,必然要消灭女真。采用复仇的计谋而不讲求和议。让天下人都知道中原之国与女真有不共戴天之仇,人人都有战死的决心。然后可以报二圣的仇怨,皇帝也可尽人子之职。胡寅希望通过他的上书,劝说高宗牢记仇敌不可通使,收回出使的命令。
胡寅屡次上书劝谏高宗以武力征讨女真,以此来克复北土。这既是因为作为南宋士大夫,有着希望国家能够强盛,能够震慑四夷的心愿,又是出于其个人的复仇心理。胡寅亲身经历过北宋覆亡的全过程,目睹了金军入侵的凶残,以及徽宗、钦宗被俘的耻辱。这种痛苦和屈辱的记忆使得他对少数民族政权的态度逐渐走向仇恨,希望朝廷能够通过北伐来洗刷耻辱的历史。但其上书却鲜有得到朝廷的回应,收效甚微。
(五)内治民安,边圉得人
胡寅虽提出了北伐抗金的主张,但他也能够清醒地认识到,以南宋朝廷的军事实力并不足以与女真的军队相抗衡,同时国家内部也依然存在着如人心涣散、党争激烈等种种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国家局势的稳定。基于此背景,胡寅提出了“内治民安,边圉得人”的理论。胡寅认为:“夷狄之离合,中国何与焉?天子有道,内治民安,边圉得人,虽四夷之势,连环于外,不能为吾害。苟为反是,虽使一方瓜分瓦解,然一爝之火,亦可燎原。”①[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十三),第852-853页。天子有道是实现国家内治民安,边圉得人的前提条件,如果天子有道,那么既使夷狄在四面八方联合起来,也不能对我们造成侵扰;
如若天子无道,那么即使只有国家的一侧被夷狄瓦解,整个政权亦有覆灭的危险。
要做到天子有道,胡寅认为最关键的即为有天德。“为天之子而居天位,必有天德。何谓天德?刚、健、中、正、纯、粹是也。刚则不屈,健则不息,中则不倚,正则不邪,纯则不已,粹则不杂。屈于物欲,非刚也;
有始无卒,非健也;
执一废百,非中也;
背义就利,非正也;
或作或辍,非纯也;
所守偏驳,非粹也。具此六者,天德全矣,于以临覆四海,虽均乎为人,而人仰之如天,不可及也。”②[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一),第39页,第39-40页。天德,在胡寅看来即为身为天子所应秉承的德行。天子若做到刚、健、中、正、纯、粹这六点,便是真正地有了天德,真正地能够实现“德既与天并,位又以天居,本乎天者,无不上亲,而非天之类者,莫得近焉……方域轨道,四民安业,小人退听,夷狄宾服。”③[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一),第39页,第39-40页。因此,君主内修德行,便是有道。
胡寅提出了天子有道的具体要求,其主要包括三点:其一为君主应注重德行,不可与民相争。“所为立君者,为人群而争也。不务德化而以力从事,是与之争也。夫民服之则驯,治之则骇,与之争则奋然竞起矣。虽大无道之君,恶民叛己,临以严刑,如薙草者,钱镈耰锄,相寻于地上,亦未有能尽杀四海之人者。何则?寡不胜众也。汉监不远,在嬴政之世矣。是故以法制民,不若以善养民;
以政御众,不若以德抚众。抚以德,养以善,居上而宽,如天覆然,民何至于为盗哉?”④[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二),第53页。胡寅深知君主德行的重要性,对民众应以德抚之,以善养之,而不应与民相争。其二为君主应知晓君臣之道。“君道则天,而不可过于刚。故不耀威武,不峻刑诛,降心以受言,温恭而接下,凡此所以济其刚也。臣道则地,而不可过于柔。故不为利回,不为义疚,君不义则必争,道不合则必去,凡此所以济其柔也。此所谓天道下济,地道上行,上下交而其志通,君臣之正理也。若君一于刚,臣一于柔,则骄亢暴戾之势行,卑陬阿曲之态生,而君臣之理乱矣。”⑤[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三),第107页。胡寅将君臣之道比作天地,认为人君之道应当仿效上天,不能过于刚烈,为君者对待自己的臣民应温和恭顺。臣子之道应当仿效大地,不能过于柔弱,为臣者不为利益所惑,能够直言善谏。这是君臣之间正确的相处方式。其三为君主应勤于政事,胡寅借用《左传》中“君子四时”的论述,对天子的勤政作出诠释:“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修令,夜儆百工,使无慆淫而后即安,则又有贤后妃鸡鸣儆戒,或中夜以思,坐以待旦而行之。”⑥[宋]胡寅著,刘依平校点:《读史管见》(卷第十六),第578页。
基于此观点,胡寅曾上书高宗,从孝悌、求贤、纳谏、任将、治军、爱民六方面阐述了天子有道的准则,希望高宗能务实而不务虚,发愤图强,内勤政事,外制夷狄:“夫治兵必精,命将必贤,政事必修,誓戡大憝,不为退计者,乃孝弟之实也;
屈己致诚,以来天下之士,博访策略,信而用之,以期成功者,乃求贤之实也;
听受忠鲠,不惮拂逆,非止面从,必将心改,苟利于国,即日行之者,乃纳谏之实也;
将帅之材,智必能谋,勇必能战,仁必能守,忠必不欺,得是人而任之,然后待以恩,御以威,结以诚信,有功必赏,有罪必刑者,乃任将之实也;
简汰其疲老病弱,升择其壮健骁勇,令在必行,分毫不贷者,乃治军之实也;
慎选部刺史二千石,必求明惠忠智之人,使久于其官,惩革弊政,痛刈奸赃,以除民害。虽军旅骚动,盗贼未平,必使宽恤之政实被于民,固结百姓将离之心,勿致溃叛者,乃爱民之实也;
若夫保宗庙,保陵寝,保土地,保人民,以此六实者行乎其间,则为天子之实也。”⑦[宋]胡寅著,尹文汉点校:《斐然集》(卷十六 上书),第313页。胡寅强调只有做到这六点,才能称得上是尽了天子的职责。
胡寅民族关系思想的形成与当时的国家内部形势、民族形势和其家学渊源都息息相关,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不断成长并逐渐走向成熟。
从国家内部形势看,胡寅生于北宋绍圣年间,历哲宗、钦宗、徽宗和高宗四朝。朝廷内部党争频繁,国家政权变革激烈。国家财政因冗兵、冗官、冗费而危机愈加严重,以至于“财不足用于上而下已弊,兵不足威于外而敢骄于内,制度不可为万世法而日益丛杂,一切苟且,不异五代之时”①[宋]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六十),北京:中华书局,第863页。。朝廷以外的地方平民百姓因国家对外兴兵而导致的横征暴敛和沉重的赋税压力而不得不走上起义的道路。大规模的民众起义活动使得国家内部动荡不安,经济受到重创,宋廷的统治遭受着冲击。
从民族形势方面看,两宋时期民族矛盾尖锐,女真、契丹等北方少数民族频频冲击处于中原地带的汉族政权,汉族统治者多次与少数民族政权签订屈辱协议,不仅承载着北宋希望的幽云十六州未能收回,金军的入侵更使得宋廷被迫南迁,偏安一隅。宋廷积重难返,国家统治者偏安一隅难与金军抗衡。如何挽救风雨飘摇中的南宋王朝,抵抗金人南进的铁骑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求得国家的安定发展,抵抗外族的入侵,缓解国家内外矛盾成为中原统治集团讨论的热点。绍兴十一年,南宋统治者自认无力北伐,与金订立和议:“合以淮水中流为界,西有唐、邓州割属上国。自邓州西四十里并南四十里为界,属邓州。其四十里外并西南尽属光化军,为弊邑。沿边州城,既蒙恩造,许备藩方,世世子孙,谨守臣节。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称贺不绝。岁贡银、绢二十五万两、匹,自壬戌年为首,每春季差人般送至泅州交纳。有渝此盟,明神是延,坠命亡氏,踏其国家。”②[元]脱脱等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金史》(卷七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755-1756页。,在如此屈辱的和议下,中原统治者向少数民族政权称臣,北方重镇被割予金人,被俘二帝依然不能返回故国。此举使得南宋臣民群情激奋,南宋所标榜的华夏正统性遭到质疑,民族矛盾进一步激化。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正是在这种国家内忧外患形势的激荡下产生并不断发展的。
从家学渊源方面看,胡寅为宋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胡安国之养子,其思想一定程度上是胡安国理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胡安国与伊川先生程颐之友朱长文交往颇深,“是时元祐盛际,师儒多贤彦,公所从游者伊川程先生之友朱长文及颍川靳裁之。裁之才识高迈,最奇重公。与论经史大义”③[宋]胡寅著,尹文汉点校:《斐然集》(卷二十五 行状),武汉:岳麓书社,2009年,第486页。,其所著《胡氏春秋传》更是在阐述春秋之学的基础上继承了程门理学的思想脉络。胡安国所著《春秋传》将史学与理学相结合,阐述《春秋》经义之理,为现实而解经。在对隐公二年解经中,胡安国提出:“内中国而外四夷者,王道之用。是故以诸夏而亲戎狄,致金缯之奉,首顾居下,其策不可施也;
以戎狄而朝诸夏,位侯王之上,乱常失序,其礼不可行也;
以羌胡而居塞内,无出入之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萌猾夏之阶,其祸不可长也。”通过对于华夷关系的分析,进而强调“谨华夷之辩,严夷夏之防”。④[宋]胡安国著,王丽梅校点:《春秋传》(卷一 隐公上),第16页。胡安国治学严谨,对其子胡寅更是精心教导,培养胡寅自幼阅读儒家经典,知晓经义伦理。理学世家的渊源和成长过程中父亲的教诲对胡寅影响颇深,使其对于以阐述“春秋大义”为主的义理精神逐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胡寅清醒地认识到,此时的宋朝处于“庄老虚谈,佛释空谛”⑤[宋]胡寅著,尹文汉点校:《斐然集》(卷三十 杂文·叙古千文),第604页。的氛围中,需要更多经世致用的理论来进行指导。胡寅继承父亲《胡氏春秋传》中所含之思想并将其应用于其论著《读史管见》之中。同时,胡寅少年受学于杨时,受杨时理学思想影响颇深,杨时的理学思想继承二程,并强调现实意义下的经义思想。由此可见,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受理学思想的影响颇深。
胡寅在世期间多居于新州,其学说与思想在当时少受关注,但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北宋理学思想,并将理学思想融入民族关系思想之中,因此胡寅思想中所蕴含的义理化倾向对南宋后世儒学和民族关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南宋大儒朱熹继承并发展了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其所著《续资治通鉴纲目》中多处引于胡寅的《致堂读史管见》,节录或转述之处更多。由此可见,朱熹对于胡寅的思想观点较为认同,评价其“胡致堂说道理,无人及得他。以他才气,什么事做不得!致堂议论英发,人物伟然,可谓豪杰之人。”①[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一),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581页。朱熹从儒家角度出发,通过对《春秋》中华夷关系的阐释,不仅提出夷狄不讲伦理道德,更提出中原王朝内部尊王的重要性,问:“‘夷狄之有君’一章,程氏注似专责在下者陷无君之罪,君氏注似专责在上者不能尽为君之道,何如?”曰:“只是一意。皆是说上下僭乱,不能尽君臣之道,如无君也。”义刚。“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无君且胜之者”。”②[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第二十五),第611页。朱熹通过对于春秋中“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无君且胜之者”的阐释,强调华夏有君才是战胜夷狄的关键,这正与胡寅所提出的尊王攘夷相契合。
南宋理学家吕祖谦的民族思想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胡寅的影响。吕祖谦与张栻、朱熹为友,并称“东南三贤”。吕祖谦同胡寅一样强调尊王攘夷,并也提出华夷因纲常伦理所涉及的文化不同而产生区别的观点。在胡寅、朱熹等人思想的影响下,吕祖谦同样要求伸张大义,北上讨伐女真,曾劝说孝宗收复旧土:“恢复大事也,规模当定,方略当审。陛下方广揽豪杰,共集事功,臣愿精加考察,使之确指经画之实,孰为先后,使尝试侥幸之说不敢陈于前,然后与一二大臣定成算而次第行之,则大义可伸,大业可复矣。”③[元]脱脱等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宋史》(卷四百三十四),第12872页。除此之外,南宋诸多理学家如陈傅良、戴溪、洪咨夔、黄仲炎以及程公说等人的民族观④侯步云:《宋代〈春秋〉学与理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295页。也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胡寅民族思想的影响。
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是历史的局限性。胡寅生活于两宋之交,不仅国家内部统治混乱,而且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在激烈交锋中处于弱势,长期的民族间的冲突积聚了尖锐的民族矛盾,激发了中原王朝臣民对于少数民族政权的敌对和仇视,使得民族偏见和民族歧视尤为严重。在此基础上汉族士人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的影响下产生的,其包含了一定的民族仇视心理,也就必然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也是当时民族冲突最集中最明显的反映。
其次是阶级的局限性。胡寅作为历仕两宋王朝典型汉族封建士人,其思想阐述的根部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者的统治,维护中原王朝的长治久安。在这种封建士大夫的阶级立场上产生的思想虽然对于反抗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南侵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借鉴,但难以维护当时百姓的真正利益。最后是实践的局限性,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多集中于其著作中,借评价历史,阐述《春秋》大义来影射现实,难以被统治者所吸收接纳,转化为现实中的实践。
胡寅所处时代正值民族矛盾尖锐的两宋之交,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势力强大,屡次对中原汉族政权造成巨大威胁。在北方陆沉,两帝被俘的形势下,且多次在战争中处于下风,被迫求和,宋朝对周边民族的统治力早已不复存在。在正统观与民族复仇心理的作用下,宋朝涌现出一批以强调“义理”精神为依托,号召朝廷有所作为,力求帮助朝廷摆脱政治困局,通过克服北土来维护民族尊严和地位的士人。胡寅的民族关系是思想在继承其父胡安国的民族思想上,与南宋所处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而产生的。其思想特点有着伸张民族大义的志向和不甘屈辱的民族气节。
因此,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是他理学思想中的“义理”精神在华夷之辩上的具体表现,蕴含着对于时局的反思和忧虑,其影响深远,将传统意义上的“华夷之辩”赋予更多的现实意义,强化了民族文化的心理认同,对于后世民族问题的处理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受时代和阶级的影响,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中不可避免地有着宋朝主战派士人过于激进的一面,具有一定的狭隘的民族偏见,这种夹杂着个人仇恨情绪的民族偏见对于民族的交往交流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因此,我们应结合时代背景辩证、客观地认识胡寅的民族关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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